公司是一家台资鞋厂,产品100%出口外销。
我在公司是一名办公室办事员,因订单不足公司缩小生产规模,大量减少员工。考虑到发展的问题,现在想辞职,但是有以下问题困惑着我,还请各位兄弟姐妹指点我一下:
1.公司的发薪制度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发上个月的工资。如:2011年9月24日(礼拜六)发放2011年8月份的薪资。 若我提出辞职,是否能在离开工厂的时候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因为按照公司之前的做法都是要签一个“代领工资条”委托公司的职员在下个月发薪资的时候在领取的。
问题:A、是否能在离开工厂的时候要求一次性结清工资??
B、工厂这样的制度是否合法??
2.公司因为不想裁员,采用放无薪假的手法让员工辞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2.公司因为不想裁员,采用放无薪假的手法让员工辞职,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也就是说给员工放长假··但是没有薪水也没有伙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