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请假没注明请多少天,被公司辞退,但是压了2个多月的工资没给,在公司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之前业务和老板无法沟通离职自己做和本行业相关的工作,所以后来要求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只有姓名,身份证和住址三项,要求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所有自己跑得客户都无偿属于公司,离职后不许使用这些客户,里面的所有内容全是些霸王条款,但是所有的保密全是无偿的,看条款在这不干了再以后就不能做这个行业,否则赔款20万,一个月拿1千块的业务被老板找理由辞退,但是我很多客户很快就会大批量要货有的正在产生业务,就这样被辞退了,还要求我把所有客户都交出来否则不给工资,我按照公司要求做了,把客户交了但是工资又想少给或者不给,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不签合同是违法的,但是这份无偿的保密协议对于一个小业务员来说以后做同样的工作难道就是违法的,就要赔偿吗,保密协议随便写个名字就有效吗?里面全是霸王条款,当时也是想好好做这份工作,没想到遇到这样的老板真是倒霉,真不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合理的。
如果我以后自己开店继续做同行业,或者去同行业公司,客户自己重新跑,这样属于违反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