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9-27
没有具体年限标准,三个月或半年都可以的,不过3个月以下的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但是法律有明文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需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但所有合同不代表一签订就不能解除了,包括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双方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只要劳动者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达到了双方约定条件也就可以解除了。有什么不清楚的还可以再问我,我会帮你解答。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1个月或约定10年,都是合法的,法律无禁止性规定。但是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3个回答 2011-09-27
这个签订多长时间是你和工资自行商定。
三个月以下不能规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就可以。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9-27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两种,三个月或者半年是可以的,但是如果雇佣单位和雇员之间签订了两次定期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次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