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局属于行政机关。
以广州市港务局为例,是广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原广州港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和原市交委港口管理职能全部划入市港务局,为机关履行职能提供保障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交由市港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扩展资料
广州市港务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港口、水路运输、航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研究制定港航发展战略。负责编制港口、航道、锚地等相关规划。
(三)推进港航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组织拟订港航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四)负责港口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港口经营许可。依法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依法实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依法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地区(部、省属单位除外)船舶修造业的行业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政府官网-广州市港务局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