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考查科目成绩不低于“良好”,同等条件下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优先;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6、认真履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赋予学生的义务,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
学校奖学金是由学生处负责进行发放的,学生处制好表格以后报送到财务处,财务处会计进行统计学生的学号,银行卡卡号,开具支票,并送到银行进行发放,而且每个大学发放奖学金的时间不同。
有的学校是每学期评一次奖学金,有的学校是一年评一次奖学金,并且本科和专科的奖学金差距很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一次,各大高校需要在具体的时间上报给国家。
本科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汉语进修生奖学金、普通进修生奖学金、高级进修生奖学金可向所在国负责留学生派遣的政府部门、相关机构或中国大使馆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其他专项奖学金申请途径和办法如下:
1、长城奖学金可通过本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2、优秀生奖学金可通过所在学校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4-6月;
3、HSK优胜者奖学金可通过HSK考试主办单位或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在每年的2-4月;
4、中华文化研究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或中国的合作大学、学者随时向CSC提出申请;
5、外国汉语教师短期研修项目可通过中国大使馆、总领事馆向CSC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的2-4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