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高人可以详细讲解一下进口分舱单的要求

为什么有的船进口需要一个分单对应一个主单,而有的船就可以一个主单对应多个分单,而且有的是要求分几个分单就必须报几票关,也有的可以在分单的基础上再分开报关。
例如仁川到烟台的香雪兰 如果进口出了2个分单 就得跟着2个主单 进口报关也的报2票
但是神户到烟台的船 就可以一个主单对应多个分单 而且进口报关还可以把一个分单分成好几票报关 那这样的话 起运港分单还有什么作用呢
求高手给予详细解答 灰常感谢

主单(Master Bill)是由船公司签发的,用来做货运交接单据,分单(House Bill)是由货代公司签发的,不能作为向承运人提货依据。对于整柜海运,一般都可以要求代理开具主单和分单。开具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份主单,多分分单;在现实操作中,部分代理给发货人开具几份分单,但是实际上可能主单只有一份(懂得人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地方都是用分单就可以清关,但是如果分单中任何一票查验的话,整个主单的货物都会可能被海关盘查;另外,散货也是多份分单共一份主单,因为是拼箱货物,拼箱公司会给一个柜,或多个柜的货物在一起想船公司申报,并出具一份主单。
二,一份主单对应一份分单;主要针对独立运输,正常情况下,都是可以使用分单清关。
想问下楼主是货主,还是报关行,或是货代?你所碰到的问题,最大的可能是跟当地的海关要求有关,有的地方报关需要提单正本,这个就是必须主单了。但是目前大部分都是电放提单或者Way Bill,至于被要求分单一定要跟主单,这种情况尚是第一次碰到,不防把情况拿出来,大家讨论下。追问

灰常感谢
我是货代,具体情况就是仁川到烟台的香雪兰船 ,进口的时候给我发的提单是2个分单 分单上是实际收发货人,由我们韩国总部签发,主单船公司给出了一个,收发货人是我们总部和我这边烟台公司。我把提单给了客户之后,客户说这个分单出了2个,主单就得是对应的2份,要不没法报关。
但是我这边也有神户到烟台的货,这个货一般都是主单是一份,跟着好几份分单,为什么这个就不影响清关?
是个别的船有规定么这个?

追答

正常情况下,一般货代跟船公司会有合约,所以货代安排的货物的主单的收货人都是货代公司目的港分公司,或者代理;这点很容易理解。对于货主来说,在目的港清关的话,可以是货主本人(公司组织),也可以是收货人货代,正常情况下,如果要求单、证一致的话,应该是分单更能够满足目的港清关要求。针对于出现的这种情况,我估计可能是收货人的代理要求一定要出主单,这种情况下分单就无所谓了,主单多少分,就报几票。至于你说的主单一份,分单多份,这是很多货代公司的做法,毕竟多出一份分单多操作费以及电放费。一般不影响清关,只会增加客人的报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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