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承包出去,施工企业要给我们开80%的材料发票,20%劳务发票。?

钢结构厂房承包出去,施工企业要给我们开80%的材料发票,20%劳务发票。而且都是在工程结束时候一起开,请教这个合同的支付方式有问题吗?
这样开的话工程费用我可以都进在建工程吗?对税务方面的影响说一下

主要看承包方在购入钢材时,对钢材有根据需要进行加工么,如果有,那必须这么开具发票,不然就是100%的材料发票。再看或承包方有安装资质么。承包方企业属于什么性质:建筑业?还是加工业。估计是加工业。不然是不是会这样核算的。如果承包方不这样给你开票,那他有可能就得开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估计是一般纳税人企业),17%比3%,分开核算还是划算些。 不太可能是建筑业,如果是建筑业,肯定不会这样开票。追问

你说的对,对方是一般纳税人,加工刚才,也有建筑安装资质,像这样的话!他能给我们开80%的增值税,20%的劳务发票吗?
如果可以我们怎么做账?增值税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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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19
可以。财务做账时进在建工程,对税务没有影响追问

你说说怎么就没有影响?

追答

因为建筑业营业税是施工单位缴纳的,按照税法规定,只有收到预收款时才提前缴税。按照贵单位合同,估计没有预付款,即使有,施工单位没有缴税应该与贵单位无关,不影响贵单位的财务核算。在建工程只有在竣工时才结转成本,形成固定资产。我估计应该是80%的为总包单位施工的,20%的劳务是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