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成员情况:父亲,已于1984年逝世。1985年母亲继承
了房子变更了户名,母亲已于1994年因病逝世。(共有四个子女)
大姐已在1990年出嫁。
大哥已于2000年因病逝世,生前未结婚,无子女。
二哥已于2006年因病逝世,生前未结婚,无子女。
三子(系我老公)我老公2010年4月18日不幸交通事故逝世。
我和我老公是在2007年12月13日民政局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我老公不幸在2010年4月18日交通事故逝世。现在只有我和我老公的已出嫁大姐,还有一个98岁的《继》奶奶还在,房子的房主名字是我婆婆的。请问各大律师
我和大姐还有奶奶会继承的份额应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