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客私自卖掉我出租房里的全部家具和电器,我该报警吗?

去年我的一套房子出租给一个租房客,为期一年。这个月到期。结果我去房屋里去看,发现我的衣柜、床、书柜、写字台等全部家具和热水器、微波炉,煤气灶和煤气罐等电器被租房客私自变卖。而且现在租房客拒不和我见面。我该怎么办?租房客是不是违法犯罪?我能报警吗?
因为当时看着她是一个刚毕业学生的样子,就比较信任她,而且以前多次出租房子的时候也没签租房合同。所以也没和她签合同。但是刚才在短信里她已经承认变卖了我的物品。她说是因为我的家具比较旧她添置了新家具,就在没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卖了我所有的东西。结果现在她买的家具全部都搬走了。我保留了短信。我应该是直接告他她盗窃罪还是私了?

遇到这种情况当然只能报警了.同时将自己与此租客的租赁合同准备好,写一份报案材料交上去.
当然如果你的财产损失不大,并且租客同意补回损失给你,不报警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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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9-21
属于无权处分。如果财产比较大的话,涉嫌侵占罪追问

大概价值2000块钱左右。

追答

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可能只是无权处分,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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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9-21
那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的了、一般签的合同上面就会说不能损坏里边的东西的、
像你说的这个租客已经涉嫌违法了、建议你报警追问

当时没签合同。

追答

怎么没签合同呢、是你认识的人啊

第3个回答  2011-09-21
已经违法,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