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在北京打工,我去的时候没有说压我工资和试用期,结果我到开支的时候他告诉我压一个月工资

10天试用期没有工资,结果我就火了,我把单位的一样东西拿走了,那个东西很重要,后来老板给我打电话问我你要多少钱,我说要多少钱我性质不一样那是勒索,我说你欠我多少工资给我结了给我打到卡上,我把东西给你,结果老板把钱给我打过来了,我把东西给他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1-10-08
可以说你们都违法了,手段的过错就不多说了,既然老板没找你麻烦,说明他也意识到错误。你毕竟是个人,论实力斗不过企业。不管论情论理,我觉得你应该公开道歉,诚恳认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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