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未成年人工作,不签劳动合同,且不发工资,是否犯了劳动法?

如题所述

违法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依据:《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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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7
未成年工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而童工是不满16周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劳动法》第15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13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招聘未成年人工作违反劳动法;
2、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
3、不发工资也违反劳动法;
1你们可以向当地县区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2、3你们可以向县区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索要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以及工资和滞纳金。
第3个回答  2011-12-10
招聘童工工作,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都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第4个回答  2011-12-10
未成年人分为童工和未成年工,16岁以下算童工 是违法的,6岁到18岁的算未成年工,在符合一些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不过在劳动强度等方面是有一些区别保护的。 你说的不签合同 和不发工资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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