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两份重大疾病保险,可是有个疑问,对于不同的保险公司,关于理赔方面会有什么矛盾冲突?

如果以后关于保险公司理赔是需要医院的住院发票等证明的原件,可这些证件原件只有一份而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怎么处理呢?所以这是很矛盾的吧???

您好重疾赔付不需要发票,只需要诊断书和病理分析报告就可以了,两家都可以赔付,您可以放心,重疾保险是不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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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4
您好,如果您买的都是重疾保障的话,在相对的保障制度中是不会起冲突的,毕竟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是不可估计的,只在于您买的保险险种是否符合你的保障制度,祝您事事顺心!!
第2个回答  2011-12-24
您好! 重大疾病保险不存在冲突!竭诚为您服务,携手提升生命价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关键是看你购买的保险是费用型还是给付型。

所谓费用型,你可以理解为“报销”。费用型保险一般都适用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之一的“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是说给予的赔偿不超过被保险人的损失额度(看清楚是不超过,也就是小于等于的意思),不允许投保人通过保险获得额外收益。如果你购买了两份费用型的保险,那就是重复投保,到时候两家保险公司会根据比例责任制分摊你的损失额,你获得的总赔偿额仍然不超过你的损失额,也就是交两份保费得一份赔偿,这样做是不划算的。

所谓给付型,就是发生了保险事故,就按照合同给你一笔钱。至于这笔钱是超出还是不够,你拿了干什么,保险公司就不管了。给付型保险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也就没有重复投保这一说,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得两份 保险金。

目前市场上费用型的重疾险比较常见,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购买两份完全相同的重疾险就没什么意思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24
您好,买两家保险公司的大病险是不发生矛盾的,因重大疾病的理赔是按定额给赔付的,理赔时只需要医院确诊报告诊断书就可以了,若在一家公司理赔完后可在复印件上盖上公章均可到另家公司理赔,不用担心,一定都能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