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范中要求施工现场钢筋原材取样数量为5根吗

如题所述

是!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局部修订
“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有关全文如下: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说明】钢筋对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至关重要,对其质量应从严要求。本次局部修订根据建筑钢筋市场的实际情况,增加了重量偏差作为钢筋进场验收的要求。
与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钢筋焊接网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 1499.3。与冷加工钢筋性能及检验相关的国家现行标准有:《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冷轧扭钢筋》JG 190及《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95、《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 115、《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 19等。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钢筋进场的批量大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批量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1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2 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不同时间进场的同批钢筋,当确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本条的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为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判断依据。
对于每批钢筋的检验数量,应按相关产品标准执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2007中规定每批抽取5个试件,先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试件进行力学性能检验。
本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均应按以上叙述理解、执行。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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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0

是的。

1、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规范增加了对钢筋原材料重量偏差及伸长率的检验要求,对钢筋调直加工、调直钢筋的性能质量规定进行了修订。

2、钢筋原材(包括建筑用圆盘条HPB235)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批:≤60t。每一验收批取试样1组每组5根,每根长度不小于600mm ,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一根钢筋距端头不小500mm处切取拉伸试样和弯曲试件各1件(拉伸2个,弯曲2个;另取1件。共5件。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4―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1.1、4.1.3、5.1.1、5.2.1、5.2.2、5.5.1、6.2.1、6.3.1、6.4.4、7.2.1、7.2.2、7.4.1、8.2.1、8.3.1、9.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和《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8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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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6-09
是的。
1、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1年版)于2011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规范增加了对钢筋原材料重量偏差及伸长率的检验要求,对钢筋调直加工、调直钢筋的性能质量规定进行了修订。
2、钢筋原材(包括建筑用圆盘条HPB235)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批:≤60t。每一验收批取试样1组每组5根,每根长度不小于600mm ,从每批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一根钢筋距端头不小500mm处切取拉伸试样和弯曲试件各1件(拉伸2个,弯曲2个;另取1件。共5件。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7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预应力筋锚具、夹具与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0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2000),《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03),钢筋、焊接件及连接件的取样规定为:
(一)热轧光圆钢筋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1)尺寸、重量:测量钢筋重量偏差,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尺寸逐支测量。
2)物理性能:
  任选两根钢筋上切取,拉伸、冷弯各切取两个试样;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钢筋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二)碳素结构钢
1、组批规则
  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1)尺寸、重量:测量钢筋重量偏差,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尺寸逐支测量。
2)物理性能:
任选两根钢筋上切取,拉伸、冷弯各切取两个试样;
  在切取试样时,应将端头的500mm去掉后再切取。
(三)冷轧带肋钢筋
1、组批规则
冷轧带肋钢筋每批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不超过60吨为一批。
2、取样方法:
1)冷轧带肋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任一端截去500mm以后,取两个试样,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样长400mm。
2)尺寸、重量:测量钢筋重量偏差,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尺寸逐支测量。
3)、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样,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4-10
2011年8月1日有个局部修改的条文 取5根不小于500mm的试样是对于未有拉伸的钢筋,拉伸后(如调直的时候有拉伸的)是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调直钢筋,重量不大于30吨的,每批见证取样3个试件,3个进行重量偏差检验,再取其中2个进行力学性能试验,长度重量精度不低于1mm和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