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加成率为10%。现德国进口商要求改报CIF价格,请问应报多少?

我国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到德国汉堡港,原报CFR德国汉堡港,总金额为100万欧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为0.6%)及战争险 (保险费为0.04 %),保险加成率为10%。现德国进口商要求改报CIF价格,请问应报多少?
CFR= 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Cif=1000000/〔1-0.64%*(1+10%)〕
Cif=1000000/0.99296
Cif=100.71
不知道 这样算对 吗?

保险加成率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润和已支付费用的补偿。因为若直接以CIF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的利润和已经发生的费用并不能得到赔偿。所以,允许保险金额在CIF货价的基础上适当加成,一般加成率为10%。国际惯例是加成10%,一般情况是在10%~30%之间。根据情况可以浮动,加成率不可超过50%,也可以不加成。   
例: 我国某出口商品的CIF价为100美元/件,已知该商品的保险加成率为10%,   
那么该商品的保险金额=CIF×(1+保险加成率)=100×(1+10%)=110(美元)
你也可以倒推:
CFR= 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CIF价格)到岸价格:中文意思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指当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装运船舱内),卖方即完成交货。
货物自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等由卖方支付,但货物装船后发生的损坏及灭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到岸价格关键点:
适用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最终运抵的海港或河港)。关键点:风险点、交货点在启运港船上,费用划分点至目的港港口船上。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国际贸易中的FOB价格条件称为离岸价格,从而也把价格术语中包含运费与保险费的CIF说成到岸价。
甚至在一些正规媒体的文章中也不时出现这样的说法。如在谈到中国大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时,经常有报道说,中国大豆的离岸价(FOB)高于国外进口转基因大豆的“到岸价”(CIF)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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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09
保险加成率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润和已支付费用的补偿。因为若直接以CIF价值作为保险金额,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的利润和已经发生的费用并不能得到赔偿。所以,允许保险金额在CIF货价的基础上适当加成,一般加成率为10%。国际惯例是加成10%,一般情况是在10%~30%之间。根据情况可以浮动,加成率不可超过50%,也可以不加成。   
例: 我国某出口商品的CIF价为100美元/件,已知该商品的保险加成率为10%,   
那么该商品的保险金额=CIF×(1+保险加成率)=100×(1+10%)=110(美元)
你也可以倒推:
CFR= CIF*〔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CIF=CFR/〔1-保险费率*(1+保险加成率)〕
第2个回答  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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