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入职一个半月了,但是公司还是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估计还得往后拖,这里面有什么说法吗?

另外,以后如果涉及到工资补偿这一块的话,我要掌握哪些证据来证明已经在公司干了多长时间了呢?是不是他们一个月以后就得按着双倍工资补发给我啊?要注意什么呢?请教各位大侠帮忙!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另外如果该单位和你建立劳动关系满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超过一个月,1-3年的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的不超过6个月;
如果你明确提出了签合同,但对方就是不签,那你可以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工作证件、考勤表、工资单等能证明你何时在此单位从事了多久的工作,加班情况,福利情况。
如果这个单位到时解雇你,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每满12个月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1年满6个月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月工资算。如果他们没给你上保险,也可以要求上保险、加班费等。要看实际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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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0
你可要求对方给你签订合同。
这种情况还不适合劳动仲裁。追问

周末好!请问,他们迟迟不签合同,这里面有什么说法吗?谢谢!

追答

你先跟对方沟通一下,你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看对方同不同意。

追问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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