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后,宗教逐步受到中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排挤,在1966年到1976年的“文革”中更被当作“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而遭禁。1982年通过的中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得强制公民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但宪法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中国的宗教团体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主要的宗教派别有佛教、伊斯兰教(回教)、天主教、基督教和道教。官方批准成立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协会等八家。这八家宗教团体的负责人一般都是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常委,少数人甚至官至人大副委员长或政协副主席。官方1997年的数据显示,中国有宗教活动场所8万5000多处,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团体还办有培养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74所。
1990年代以来,中国信教人数呈迅速增长的趋势。1993年官方宣布中国信教人数有3000多万,1997年这个数字就超过了1亿。但近来官方谈到中国的信教人数时,仍说是“超过1亿”。
中国到底有多少人信教?恐怕很难有准确的统计数字。因为很多信教民众并不去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而是自己在家,或者和相熟的教友一起在非正式宗教场所从事宗教活动。
有关资料表明,中国信教民众仍存在着“五多”现象,即老年人多,妇女多,农民多,文化水平低的人多,经济落后地区的人多。但这两年文化水平较高的人信教也开始增多。随着传统意识形态对人们的吸引力越来越弱,中国的宗教队伍还将进一步扩大。
官方对宗教的态度也逐步从排斥走向宽容。官方目前对宗教的主要政策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参阅相关网站: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zhuanti/2006figures/txt/2006-12/28/content_7570504.htm 中国宗教网:
http://www.chinareligio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