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了,不知道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怎么才能胜诉.

我不太懂法,不知道如果一方不能到庭怎样宣判.会有结果吗?对起诉方有什么不利的地方吗?分居多长时间能判离婚.
我想知道什么是举证期限?我自己身上自杀的伤疤能证明感情破裂吗?

补充回答:您去法院立案的时候一般法院会书面告知您举证期限,一般是在开庭之前的15天内。

可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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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据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出而不是开庭时提出。证据需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2、如果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会经过传唤程序然后缺席判决。

3、分居时间不是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分居两年也未必一定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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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3
你的问题比较多,分条回答如下:
1、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还有证明双方分居事实、感情不合等事实的证据、证人证言等等。
2、被告如果不到庭,法院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不到庭这是法院的问题,你不必担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判决会对他不利。法官判案时不会考虑此情节。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
4、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到庭,不会缺席判决。
祝你好运!
第2个回答  2015-08-18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