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一名员工,自己擅自为离职的员共开了离职证明,并加盖了公章,有什么后果?

我是一家公司员工,一名刚辞职的员工来公司开离职证明。当时我在公司,是我帮忙拿的公章(公司公章放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并且没有上锁),他自己在离职证明上签的章。以后出现什么事情,我会有责任吗

是否是你保管公章。如果是你保管的,根据实际情况开出证明不会有责任的。如果是你偷盖的公章,那就另当别论。追问

不是我保管,公章就放在固定位置。谁用都可以拿的。我处于好心就帮离职员工拿了公章。会有责任吗

追答

即是说,盖公章不是你的职责。你做好事盖了公章,最起码违反了厂方的规定。至于你是否该承担责任,起决于你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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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4
如果你是按照公司离职程序给员工办理手续的,从法律的层面上讲,你是不会有什么责任的。
因为退一万步来说,如果该离职员工今后与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仲裁或者法院只认“章”不认“人”的。
这只能说是公司在公章管理方面有问题,对使用没有做好管控。
第2个回答  2011-11-23
从道理上来说,职工离职了,公司是应该开出退工证明单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离职证明的,离职证明,一般的话,没什么大的用处,更何况他确实是离职了,没什么问题的!!最多最多就是应该让主管人事的人来开罢了,作个检查认识就可以了么,没什么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