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委员会的职责

如题所述

1:在市委领导下,统一领导全市保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保密工作发展计划和年度保密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全市保密工作; 

3:研究决定全市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指导、协调全市各区、县(市)、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5:研究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审议颁布的保密法规、规章; 

6:指导全市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保密技术发展工作; 

8:督促、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9:组织、协调重大泄密工作的查处; 

10:向市委和省委保密委员会报告全市保密工作情况,并就保密工作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保密守则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送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委保密委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7
保密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规定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二、审查局机关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工作,确定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对涉密岗位人员的聘用提出建议,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督促执行。
三、对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讯设备,组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四、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和宣传接待等方面提供资料和保密审查;对向外提供、寄运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出版物、稿件、论文和其他物品以及出境展览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按规
定办理审查或报批手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同步采取专项保密措施。
五、定期督促检查局机关保密工作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六、组织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七、接受上级保密部门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8-01
研究决定保密工作的重大事项
听取审议保密工作总结和报告
研究部署保密工作要点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