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1-11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接触劳动合同的条件及方法,根据描述属于你违约,如何处理根据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工资可以拿到,但须承担违约责任。
纵横法律网 戴晓彦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11-11
不管以何中理由离开都可以拿到工资,不行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们
追问先谢谢你,那我就以家里有事,不能干了这个理由,下午去公司辞职,合适吗?
追答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11-11
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注明你的薪资待遇呢?如果是签订合同还变更待遇,那就不光是工资的问题,你可以申诉你的赔偿了,至于离职原因,也不需要找借口,就是因为公司临时变更了。
ps:你要关注下,你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试用期。如果有试用期,那就老实的结算工资走人,如果没有那就搞他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用人单位应当给付工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