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转业安置政策很严格啊?不符合条件就是不行啊?所以才来找高人问个明白?
谢谢你的回答!还过还是没有给我明确的答案。
深圳市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条件和工作程序是什么?
回复内容: 一、深圳市军转干部接收安置条件 符合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等文件规定的接收安置条件。 (上述文件为秘密或内部使用文件,团以上军队机关有此文件) 二。。。(一)。。。(二)。。。 (三)。。。(四)。。。(五)。。。(六)调查了解各单位编制余缺、干部需求情况; (七)编制军转干部安置分配计划及方案; (八)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进行考试考核分配; (九)制定军转干部分配方案; (十)分配军转干部档案; (十一)根据各接收单位上报的军转干部安置情况,发出报到通知; (十二)检查军转干部定岗、定位等安置政策落实情况; (十三)接洽军转干部报到,开具落实证明,办理有关手续; (十四)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数据库; (十五)核定、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及差额补贴; (十六)会同财政部门与代发银行做好退役金发放事宜; (十七)对军转干部按分配的工作岗位、专业编班,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十八)下达各区接收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名单,同时要求各区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军转干部安置资格审核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军官证复印件(核原件,下同); 2.结婚证复印件; 3.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随迁子女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配偶调(迁)入深圳的有关证明(其中之一): (1)《深圳市人事局调动通知》或《深圳市人事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 (2)《招、调工呈批表》; (3)《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办理时限 按当年省里规定时间。 四、军转干部报到程序 (一)提交材料 1.干部行政介绍信(原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开出,市军转办存档)); 2.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原部队财务部门开出,交接收单位);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部队党组织开出,交市、区委组织部接转)。 (二)市军转办开出材料 1.军转干部安置行政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军转干部安置工资转移介绍信(交接收单位办理工资手续); 3.军转干部安置入户介绍信(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4.军队转业干部入户指标卡、干部随迁子女入户指标卡(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接收单位签章后,交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6.预备役军官登记通知书(交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手续)。 经办单位:深圳市人事局(编办)军官转业安置处 联系电话:83261485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