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辞职,应该有一定的补偿金。
如果已经连续缴纳了15年养老保险,待到你退休年龄,可以在社保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与正常退休的最大不同在于你的养老保险交的少,将来拿的也要少一些。
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这种情况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辞退,也不需要给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那请问补偿金是指哪些?.大概比例是多少?.
追答这样吧,节选劳动法中相关条款供你参考,辞职也是要有策略的,建议你仔细看一看劳动法。
第三十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
(一)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九条第一款: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单位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第二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员工依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项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的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工资。
依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依第三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月工资。
前款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正常退休和辞职以后自己交养老保险,之间有何差别,看完才知道后悔
经济补偿待遇。是指哪些?.大概比例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