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的一个同学在xx文具店偷了两元的笔,店主要求赔偿20元,算不算诈骗??

不算 不具备诈骗犯犯罪的构成要件 所以 不是诈骗
并且 你朋友也用负刑事责任 1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 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案犯罪处理 只要把东西最给店主 认真承认错误就可以了
店主要求赔偿20元显然不合理 1 你朋友的行为并未给店主造成其他的经济损失 2 如果是罚金的话,那他更没有权利要求罚金,因为罚金是国家判处犯罪分子的或者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财产刑,
你可以拒绝赔偿 但是 还是真诚的赔礼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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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14
不算,但店主正确的做法是: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尽管他犯了小错,就应该及时的教育他!否则罚款也没用!
第2个回答  2016-1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0号公布;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2次修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3个回答  2009-05-13
算,偷东西是不好,可是只能教育啊!尤其是对未成年人,随便去哪都没有这种处罚方式的!罚款不是典型的得理不饶人嘛
第4个回答  2009-05-11
不属于。。。不用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