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实习期间工资可以拒付吗?

前段时间我面试了一家网站公司,当时谈的是实习期三个月,实习工资为600元,转正后800.面试的时候他问我能去胶州(青岛的一个附属城市)工作吗?我说能,当时讲条件是去胶州分公司工作工资肯定比在总公司高。现在我在那实习了73天了,前天他突然要求我到胶州工作,我工资却一分没有给我高,我接受不了,说不去,然后他说那么就辞退你。然后我就和他要我的工资,一共是900元,但他不给。他说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所以一分钱也不给我。
我一共工作了73天,工资一共是1400多,第一个月他给了我195,第二个月给了我299.5.因为他说公司规定前两个月扣押金,每月三百。押金在你离职后给你。
这七十三天我有一般的时间都加班,几乎平均算来每天有一个多小时,其中加到凌晨12点以后两次,9点以后2次,八点以后n次。
当时讲的是每周单休,可是后来他要求我周日值班,在这期间我利用周日共值班三天,他说值班工资是每天2.5元。
就这样,我要我的工资他不给,还扬言要和我打官司。之前有个做美工的小姑娘在实习期内也提出了辞职要求,他也是不给他钱,那小姑娘就用劳动法压他,结果他少给了三百快钱,还扬言,要共可以,但是我能让你毕不了业(她和我都是今年毕业出来实习)。
我向问一下,这里面他都有那些违反了劳动法的地方,我能要回我应得的劳动报酬吗?
谢谢!
今年大学生就业不容易,现在看来就业了要钱也不容易!!!!!!!!!!
当时的时候和他签过一个实习期协议。里面的内容都是些不同不痒的,就是有一条我有疑问,具体是“在实习期内要服从公司的安排”。是他先没有兑现去胶州的工资承诺,而且在去分公司的问题上,他也在没有和我们商量的情况下私自决定的!那我不去算违约?有学法律的人吗?劳烦帮忙看一下该如何解决呢?
当时的时候签的协议只有一份,他留在公司里,没有给我们!我咨询下那个协议原件很重要,我有回公司使了点计谋把那份协议原件给拿出来了!

第1个回答  2009-05-04
当然不可以了 他们在吓唬你呢 真告他们的话他们就萎了
大学生毕业前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好像会受一个什么就业协议保障 具体问下劳动局 你有签协议的话 去劳动局告他好了 如果你的学校比较负责 跟学校联系一下也好 不过前提你要签订了协议
第2个回答  2009-05-04
上各个地区政府部门网站上都有劳动法的。主要看你和公司当时实习有没有签合同之类的东西,还要看具体内容,当然合同内容也必须以符合劳动法规定为前提。明显就是想赖账,老套路了,直接和公司说这样不符合国家规定,他告你,怎么告?还说让你不能毕业,能不能毕业他说了算吗?别被他的话吓住。
第3个回答  2009-05-04
不可以
第4个回答  2009-05-04
这个公司也太霸道了!去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现在劳动仲裁时不收取费用的),这种情况企业百分之百是不合法的,不要怕,这对你的影响根本没什么,你这样做事合理的.

首先,企业应该跟你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计),办理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这两款企业应该支付两倍的工资给你.

其次,企业不应该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扣押工资.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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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你可以依据以下这条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我建议新的劳动法及实施细则你仔细看一下,这个企业违法的地方不一两点.他要是辞退你,必须有你不胜任岗位的书面证明,而且要提前书面通知,否则也是不合法的.就是以上几条就足以起诉他了.

祝你好运,具体哪里不明白的可以留言,再答复你.
第5个回答  2009-05-04
1、公司以扣押金为由扣罚你的工资,违反了劳动法最基本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除立即退赔外给予处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时间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加班后不给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加班费的计算不符合国家规定,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你可以按上述规定认真计算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公司索取。
4、公司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公司索取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就不粘贴了,很容易查到)。
5、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公司不会认可,更不会轻易给你,所以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你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7、“上你毕不了业”的说法纯属吓唬人,他们没由哪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后实习结束的有关手续,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仲裁时一并要求公司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