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区域采购的公共自行车材质和品牌不同,导致公共自行车的成本不同,自然也会导致赔偿金额的不同。
在北京9个已试行公共自行车的区县中,大兴区遗失使用年限一年内的车甚至要赔1070元。对此,大兴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透露,这是因采购公共自行车成本高,且车辆遗失后需从外地进货,再请专业人士调试安装,均需一定费用。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租赁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各区公共自行车均为区财政拨款公开招标采购,北京市对各区公共自行车的价格及赔偿金额并无明确限制。
“各区采购的车辆材质和品牌不同,单价也不同,遗失车辆的赔偿金也不同,大多是按照购进的成本来算。”工作人员介绍,如在赔偿后车辆被其他人归还,赔偿金可返还。
扩展资料:
兰州:损坏公共自行车 两青年被判刑
公共自行车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兰州市民,但是仍有人故意损毁公共自行车,给市民出行带来困扰。1月10日,记者从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社会青年因故意损毁公共自行车而被判刑。
据了解,去年9月16日23时许,来自康乐的社会青年康某、杨某和马某(案发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因没有可以刷卡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公交卡,三人预谋将公共自行车从网店的锁止器中强行拉出使用。
之后三人窜至兰州市七里河区河湾堡东街金港城西门公共自行车网店,杨某负责在旁边放哨,康某和马某互相配合采用强拉的方式从该网点的三个锁止器中强行拉出3辆公共自行车,三人每人骑走一辆。
三人骑行至兰州市城关区白云观网点时,因马某对他骑的自行车不满意,又从该网点的锁止器上采用同样的方式强行拉出一辆公共自行车。
三人在骑着强行拉出的公共自行车返回七里河区金港城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查获公共自行车3辆。案发后,康某和杨某的家属赔偿兰州公共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9450元。
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和杨某结伙故意毁坏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康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杨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北京公共自行车遗失赔偿金各区有别 大兴赔偿达107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兰州:损坏公共自行车 两青年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