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民申请香港公民的条件具体如下: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一)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分居多年的;
(二)定居香港、澳门的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
(三)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
(四)定居香港、澳门直系亲属的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子女去定居才能继承的;
(五)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去定居的。
扩展资料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三条 内地公民申请去香港、澳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不属于本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