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力吗?

在安徽省买房时,对方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手写的,请问对于作为购房者的我,有没有不利影响?该发票还有效力吗?

你好,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统一由防伪税控机打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中规定了:于2003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必须通过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写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同时,安徽省国税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也发布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告》,规定:凡经国税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必须按照当地国税机关的要求,在2003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自2003年7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使用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所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从200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像你所说的购房时,对方开具的手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你要确认下开票时间!如果是近期刚开的,对方开出的发票就有问题,你可以持该票到当地国税局去查询该发票的真伪性以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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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7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项目都要在税控开票系统中填开的,手写无效,未填开齐全的,作废重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31
今年4月1号起,所有手写的发票都无效了.
第3个回答  2013-10-31
盖章,签字的都有法律效益!
第4个回答  2013-10-31
必须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