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七万元,我起诉她了,起诉书己已经半个月了,怎么还没消息

别人欠我七万元,我起诉她了,起诉书己已经半个月了,怎么还没消息

1,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有一系列的程序,半个月时间最快被告只收到起诉状,还没到需要通知原告相关信息的程序。
2,法院接到起诉状后工作程序:
(1)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2)立案五天内对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3)被告收到副本十五天内提出答辩,不答辩不影响审理;

(4)合议庭人员确定后,三天内告知当事人;
(5)开庭三天内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
3,只要审理不起过审限即为合法。一审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经审请可延长;简易程序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4,《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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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20
立案审查7天,到法官手里5天被告答辩15日,半年处理完都是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