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停了几个月可以续交吗

如题所述

深圳社保停了几个月可以续交。
1、社保停缴后可以续交,但不宜超过三个月。
2、个人可找单位挂靠或到社保管理部门办理续交。
3、社保年限累计计算,需满足不少于15年。
4、续交社保可直接到社保局申请。
5、经济困难时,可从当年重新开始缴纳,累计缴费年数达标即可。
社保的缴纳规则:
1、社保缴纳的连续性:社保缴纳通常要求连续性,以保障个人权益的完整性;
2、社保中断后的补缴:在某些情况下,社保中断后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恢复其连续性;
3、社保补缴的条件:补缴社保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补缴期限、补缴金额等;
4、社保补缴的影响:补缴社保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养老金计算、医疗保险待遇等;
5、社保缴纳的政策变动:社保缴纳规则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深圳社保一旦停缴,应尽量在三个月内续交,个人可以通过单位挂靠或直接到社保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确保社保年限累计满足不少于15年的要求,即使遇到经济困难,也可以选择从当年重新开始缴纳,只要累计缴费年数达到规定标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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