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供电三大保护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漏电保护:在煤矿井下,供电电网若发生漏电,不仅可能导致人身触电事故,还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甚至使电气雷管提前引爆。同时,大量漏电电流可能会使绝缘材料过热并引发火灾,造成其他更为严重的事故。
2. 保护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主要关注故障发生后的快速跳闸,以减少故障存在的时间。而保护接零通常应用于地面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系统,对于防止人身触电具有重要作用。
3. 井下过流保护:过电流是指流经电气设备或电缆线路的电流超过其额定值。过电流可能由短路、过负荷运行或电动机单相运行等多种原因引起。长期过电流运行可能迅速损坏电气设备,甚至引发严重事故。因此,必须对电气设备和电缆线路实施过流保护,这种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即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等,其中短路保护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七条,要求在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如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在不能采用湿式钻眼的情况下,如冻结法凿井或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应采取干式钻眼并配备捕尘措施与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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