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某轮船东A与托运人B签订了一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某轮承运一批小轿车,自纽约运往大连。合同规定: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及免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确定。
该轮在航行途中遭遇飓风,有10辆装载在舱面上的小轿车被刮入海中。同时,由于风浪太大,致使舱内有10辆小轿车发生移动而互相碰撞挤压,经事后鉴定,均已完全报废。
另外, 为了抵御风浪,船长下令向压载舱打入压载水,但由于船员在检查压载水舱时,未将其中一个阀门拧紧,致使海水进入货舱,又有10辆轿车因长时间遭海水浸泡而锈蚀,也都完全报废。
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船长下令将未受水湿的汽车移致二层舱。但在搬移过程中,由于操纵吊机的船员因连续抗风,过度疲劳,因而错误地按动了按钮,又致使10辆汽车掉落舱底,完全毁坏。
事后查明: A将部分轿车装载在舱面,并未征得B的同意,也不符合航运惯例;承运人对于舱内轿车的积载,并无不当;根据B所提供的货物发票等证据,小轿车的到岸价格(CIF 大连)为20000美元/辆;该小轿车每辆毛重2000公斤。另外,假设特别提款权与美元的比价为: 1特别提款价=1.3美元。
B就上述货损向A提出了索赔。
请问:
1.对于装载在舱面的10辆轿车的损坏,A应否赔偿? 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
2.对于在舱内因互相碰撞挤压而造成损坏的10辆轿车, 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
3.对于遭海水浸泡而损坏的10辆轿车,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
4.对于掉落舱底而损坏的10辆轿车,A应否赔偿?赔偿额为多少?为什么?
请问为什么要这样计算?
按件:666.67*10=6666.7
按毛重:2000*10*2=40000
故A应赔偿的金额是40000*1.3=52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