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6-03
虽然我不是专业人员,但我对您所述有几点看法,其实您的问题很简单,依照现行的法律条款,合同的有效与无效取决于时间的先后顺序,有效的合同应该是最后签订的那一份;至于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村里查不到,还有县里,既然您们是村里的老住户,县档案里也许就有您所想得到的。
第2个回答 2009-06-03
“后来他们家就找到爷爷和大家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那个房子归他们所有。后来在爷爷去世前,大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爷爷去世后,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
对后面一份协议,内容能说得详细点啊,现在搞不懂后面的协议内容,是全盘推翻了前面的协议,还是说,除了原来那分出去的房子,其余的都归你父亲。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你爷爷以前已经同意把一间房子给了大儿子,那这房子就是你伯伯的,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你爷爷是不能收回的,如果后来的协议中又继续处分这房子给你父亲,这是不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09-06-04
这个问题是很清楚的。
1.后来他们家就找到爷爷和大家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那个房子归他们所有。
这个协议合法有效。
2.后来在爷爷去世前,大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爷爷去世后,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
这个协议同样合法有效。但协议中的家产不包括前一个协议中的那个房子。
为什么没有提及那间房屋的归属权问题?因为前面那个协议已经明确那间房屋的归属,自然就没有必要再提了。
3.这块宅基地是属于他们的吗?他们是否可以买卖这块宅基地?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我们有办法得到这块这基地吗?
回答是肯定的。
你家可以通过买卖或协商得到。
第4个回答 2009-06-04
教训啊!
1、关键点“后来在爷爷去世前,大家又签订了一份协议”,这个大家,有没有你爷爷的签字,如果有,就可以很明确的说,所有家产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无权变卖。
2、如果协议上没有你爷爷签字,你爷爷去世前是否知晓协议、同意协议,有没有说“要得,就照协议办”之类的话,如果你爷爷知晓并同意协议,虽然没有签字,仍可视同爷爷爷最后的遗嘱,所有家产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无权变卖。但是,你怎么证明你你爷爷知晓并同意协议,你需要的证人。
3、从法律上说,你们家没有房产证、土地证,宅基地的面积也查不到,不知用地红线(四至范围)查不查得到?但我估计没有。因此,不但大儿子无权卖宅基地,你也无权卖。因为从法律上,你们都没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你们只是在事实上占用了这块宅基地(非法占用),当你在上面修了房子,虽然没有房产证,但东西仍是你个人的;当房子推倒时,连实际占用的都没有了。
可以估计,连你准备新修房子时,依然没有想到要办相关手续。
教训啊。
4、从第3条可知,大儿子与他人签定的合同及卖地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无效的。一个在法律意义上不属于你、也不属你使用的东西,怎么能卖呢?
5、你的补救措施。如果你爷爷临死有口头遗嘱(知晓并同意协议),确认房子是你的,你可以立即到乡镇补办房产手续(需缴纳相关费用),可以依法继承房产,并办理房产过户,相应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6、但是,如果你爷爷临死不同意协议,或不知晓协议,大儿子就有权依法继承那间屋的产权。虽然大儿子与另外一户人家签订了买卖的合同(此时法律意义上仍为无效合同),但大儿子可以通过补办房产手续、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解决。甚至大儿子可以不补办手续,另一户人家弄不清宅基地使用手续,愿意自已建房时补办,在事实上实现宅基地使用权买卖,你也无从干涉。
总之:你要弄清你爷爷临死时对协议的态度,这至关重要。
提醒:还有一个要点,就是“大儿子结婚的时候,当时爷爷分给他们一间房住”。大儿子结婚时,如果大儿子户口分开,且自己单独开火(煮饭)时,你爷爷分给他一间房,此时视同将这间房遗留给大儿子,这间房也就算是大儿子的了,除非大儿子和你家签定协议,自愿让出房子。这是法律对乡规民俗的确认。
补充:土地证都会漏掉,害我多打字
1、鉴定协议时爷爷和全家人还有村干部都在场,协议规定:爷爷去世后,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由于那间屋已倒掉,便于理解,只说那间屋对应的宅地。由于土地证(当然包括那间屋的所占的土地)的名字仍是你爷爷的,因此,所有家产,当然包括土地证在内归你家所有,可以推断,那间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归你家所有,大儿子是无权进行买卖的。
2、关于宅基地。宅基地一般比房屋占地面积要大,包括屋前的院坝,一般是附属房屋的,虽然没有找到相关的证件,但是院坝仍是你爷爷家产的一部份,随着协议“所有家产归我家所有”的规定,相应的产权转属你家。
但是:宅基地相对房屋要复杂,包括上面的东西(栽种的植物,新建的设施)及对院坝的修缮。例如以前院坝是泥地,大儿子后来改成了水泥地,但包含院坝在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仍是你家的,但你家要独立使用或出售时,要估价对大儿子做出补偿。
3、你现在要做的。土地证应该在你家手上,带上协议,立即找乡镇国土所办理过户手续,尽快将土地证过户到你家头上。由于现在土地证、房产证两证合一,难以单独就土地证过户,你们当地是否两证合一,需到国土所咨询,如果没有合一就好办。如果两证合一了,我支个招:凭土地证到当地乡镇国土所申请新建房屋,由国土所批准用地红线(一般说的宅基地)后,你把那间屋修起来(面积不要和原来一样大,大点小点都可以),再统一办理房产证。
你直接把那间房屋修起来,再去申办房产证也可以,但大儿子肯定要找你扯皮,但估计始终要扯皮。如果你拿不到国土部门发的用地红线图,至少在口头上很难说服大儿子,就只能靠打官司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