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国际新闻中经常会听闻我国在联合国大会中发言的情况,也经常会听说联合国安理会就某些决议进行表决的消息。
那么联合国大会与联合国安理会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要讨论这个问题,得从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的性质入手。联合国大会是由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大会有权讨论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可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
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等,每一个会员国在大会均有投票权。从联合国大会有权选举安理会理事国这一点来看,似乎前者的权力更大,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
联合国安理会的全称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它是联合国中专门负责维持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的机构,其中的五个常任理事国是美国、俄罗斯、中国、英国和法国,另外十个非常任理事国是由联合国大会选举出来的。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相关规定,安理会与其他联合国机构不同,对它作出的决定,相关成员国必须遵守与执行。
总结:通过分析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两者性质可以发现,在维护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方面,联合国安理会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在其他领域,主要是由联合国大会负责联合国的正常运转。
因此,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之间并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联合国大会有权选举联合国安理会理事国,但是一旦选举完成,在后者任期内,联合国大会无权干涉其正常运作以及作出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