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9-17
晚了!
太晚了!
一切都太晚了!
如果是已婚女子,
在婚姻存续期内,
却民夫妻名义与其他男子同居的话,
只要证据充足,
就可以以“重婚罪”起诉此二人,
但是,
正如题目所述,
都已经离婚了,
证据更加是子虚乌有,
请问:
告人家什么呢?
第2个回答 2021-09-17
你告他什么呢,顶多是你和你老婆感情不和,将来会导致离婚。但是你们都已经离婚了,她就是自由人了。她和第三者在一起,并不触犯法律,顶多道德层面谴责罢了。
第3个回答 2021-09-18
太过惋惜了!
如想告第三者的话,您不应该先离了后去告,既然已经离了,您与您的前妻就都是自由身了……加上恋爱或婚姻自由,这样,也许您去告,效果甚微!
再者,出轨的对象,不值得您再浪费太多的时间与精力了!
您的任务应该是眼光向前看,向未来看……而非纠结已经失去的!
好好活在当下,才是眼前更值得您为之努力与奋斗!
第4个回答 2021-09-17
你们现在已经离婚的话,那就没有办法告第三者了,其实这个问题的话是你老婆自己的问题,如果你在婚前告你老婆婚内出轨的话,是有几率赢的。但是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你都没有办法去告第三者,除非你们是军婚,这样的话,第三者就是破坏军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