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是不是就不用做牢了?

如题所述

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形式上是这样的,意思是判了3年的监禁(就是坐牢),但鉴于犯罪情节较轻,放在社会不会再有危害他人的情形,就给了犯罪嫌疑人5年的考验期,5年内不再故意犯罪的,3年的牢就不用坐了。否则还得坐牢。
【法律分析】
依据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期间是不需要坐牢的,但如果在缓期期间被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是要坐牢的。缓刑制度是对那些“情有可原”、认真悔罪并且不可能再去危害社会的好人的一种宽容。缓刑并不是过几年再坐牢,而是根本就不要坐牢,对犯罪嫌疑人宣告缓刑意味着给其一段时间考验期,这段时间犯罪嫌疑人可以正常生活工作,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认真遵守相关的法规,通过了法律对他的考验,就不用再坐牢,并且视为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法院会对他的犯罪的情节,造成的后果等等,以及他对于犯罪的态度,悔罪的表现等等综合判断这个人还有没有危险,放他在外面会不会再一次犯罪,如果认为他不可能再犯罪,那就可以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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