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滨海新区购房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根据天津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具体条件有: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才可以获得在津买房的资格。2、办理贷款买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有天津本地的联系人或担保人;(2)开具天津本地收入证明和流水;(3)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等;(4)购房合同或协议、住房贷款申请表等。另外,对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在天津市工作生活的,其在天津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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