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上诉案件二审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当案件一审后存在上述、抗诉时,便会开启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抗诉。被害人对于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有权请求检察院抗诉。
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者审判员宣读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后,由上诉人陈述上诉理由或者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如果是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再由陈述上诉理由;
2.法庭调查的重点要针对上诉或者抗诉的理由,全面查清事实,核实证据。但在出示、宣读证据阶段,如果控辩双方对一审法院开庭时已经出示、宣读的证据没有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均认为没有重复出示、宣读的必要的,审判长可以在征求控辩双方同...
3.对于检察员或者辩护人要求出示、宣读一审期间已经出示、宣读的证据的,审判长应当准予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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