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了 房产证时父亲的名字 如果他再婚继母有继承权吗 如果他立遗嘱给了后母 我能得到我妈妈的那份吗

我父亲在家一手遮天 怎么可能写我妈的名字 不过户口有我妈的名字 房子也是我妈在世的时候单位分的

  1、房屋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特别进行产权比例约定的,一般进行平分。
  2、母亲去世以后,她的个人财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在只有你和父亲这2个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时,你可以拿到(1-1/2)/2=1/4的份额。(如果还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将一半的房产份额进行平分)
  3、父亲如果去世,他立有遗嘱的话按照遗嘱执行财产继承,但是他的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房屋一半的份额和继承于你母亲的房产份额,其他份额无权处分。

  参考法规:
  《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4
你父亲可以自行处理他的遗产,你继母有继承权,你对你父亲和母亲的遗产都有继承权的。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个回答  2009-06-02
如果他再婚继母有继承权吗? 有
如果他立遗嘱给了后母 我能得到我妈妈的那份吗?
你母亲身前有份额吗?名字是你父亲的,并没任何合同协议能证明母亲也有份。那么房子她没任何权利。也谈不上你继承了。如果遗嘱写全额给你后母,那你一分钱都没有。如果母亲有份的,不管他怎么立遗嘱,你都有权利继承你母亲的份额。如果没立遗嘱,房产由你后母及你们兄妹平分。但后母占大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6-02
如果房屋是你母亲在世时购买的,你有权继承你母亲的份额.他可以立遗嘱把归你父亲所有的房产份额给你继母.继母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09-06-02
父亲的名字母亲对房产就不具有产权
所以你只能继承父亲的一份

母亲对房产不具有任何权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