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公司我有没有权力要回?

我在北京毕业,回广西就业,当时档案是我带回来了,现在单位的老总问我是放在人才市场保管还是放他那里保管,我当时说放他那里,现在我发现这里不是我想发展的地方,因为他对员工管理方式很不人性化,总是把人不当人看,我挺BS的,所以我不想在里边发展,可又是正式员工(这公司又没有合同签),请问我能拿回我的档案等资料吗?要是他以某种理由不给呢我怎么解决?那我该如何跟他说、跟他沟通呢,我怕有些问题说不好,对后果影响不好,毕竟我的东西在他那里,万一他扣住或在耍赖不给这不完了,请各位帮我解解围啊,初入社会还请前辈们帮帮忙啊,而且我听说档案必须要存在人才市场是真的吗?

我是上海市劳动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你的问题:
1、chitangwei回答的相当好,不过我也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就目前中国的个人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只有国有企业,大型集团公司,事业单位等能够管理劳动者的个人档案,民营,外资等没有这个权利。
2、第二,一般档案不跨省市转移,除非对方是事业单位。因为跨省市转移容易遗失档案。一般如果是本市户籍的人员,个人档案应该放在单位,劳动局或人才中心,失业者档案在街道。
3、就你目前的情况,当然可以讨回档案,不过问题是,一般档案转移,不是通过个人,一般是单位直接转单位,劳动局或人才转单位,来往都是挂号信,需要签收,接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回执给寄出单位。那么单位可以说,没有拿过你的档案,口说无凭啊,你当时给老总的时候有没有让他签收呢?如果没有,他不给你,到时候这事情就说不清楚了。
4、所以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去劳动局找监察大队也没有用,还是看你对老总的“公关”能力了。好聚好散!
PS:因为专业,所以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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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6-02
1、不想再干了,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通知30日后,不用公司批准即可走人(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正式员工也一样。

2、“请问我能拿回我的档案等资料吗?要是他以某种理由不给呢我怎么解决?”:
(1)能不能协商拿回:要看他愿不愿给。
(2)如果他不愿给:你可以找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查处:劳动部门应责令退还你的档案还可能给公司处罚。

3、“我听说档案必须要存在人才市场是真的吗?”:
(1)不是,档案可以放在单位档案室,但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应放在人才中心:国企和事业单位一般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但民企和个体没有。
(2)你的档案:如果不是在单位档案室、而是在他“手里”不太合规定。

4、单位没有与你签合同:你可以索要自工作满一个月起的每月双倍工资。公司汪给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6-02
理论上档案是不允许自己保管的
所以你现在的公司问你放在人才市场还是公司,这是应该的。
但你完全不用担心,等你有了新工作,他就无权保管你的档案,如果不给,你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起诉他。
在签新公司之前,档案一般情况下都是保存在人才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