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word2000中用鼠标在文档选定区中连续快速击打三次,其作用是全选,与快捷键ctrl+A的作用等价

12、word2000中用鼠标在文档选定区中连续快速击打三次,其作用是全选,与快捷键ctrl+A的作用等价,这句话对吗?

连续快速击打三次只能选定一个段落,但ctrl+A是全选,他们的作用应该是不一样的吧,但书上的答案是对的,我有点疑惑,请教一下师傅们?

连续击打三次是选中一个段落的,ctrl+A是选择全个文档的内容的,里面包括图片,表格等等,当你三击时也选中了全文,可能是用的不是分段符,而是分节符,所以当你三击时它也会被选中。让你看起来就没有区别了。(分段符)是向左弯的,但分节符是向下一个箭头的。
所以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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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6
如果在文字中间三击鼠标会选择一个段落,如果在一行文字前面三击鼠标会选择整篇文章。你所说的答案是对的,应该是指在一行文字前面三击鼠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