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不兑现可以起诉吗

工程队老板欠我钱,开发商口头承诺此部分债务由自己公司在工程款中扣除,我并且直接支付给我,如果开发商不兑现承诺,我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开发商承诺时我有录音。
当时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但是开发商的现场经理只在见证人那里签字摁印了。这样可以吗?

  1、口头承诺第三人债务由自己支付的,是提供口头保证。法律上不认可其法律效力。
  2、根据法律规定,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需要与债权人签订书面保证合同,未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的,保证无效。
  3、书面保证合同包括下列形式:正式保证合同,担保书(函),在主合同上签字表示提供担保等。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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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22
如果合同约定的工程款应当由工程队给予,并且工程队和开发商不属于一个公司.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性质就属于担保.但是,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因此,根据你说的情况,单凭口头承诺录音起诉开发商,你不能胜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22
广东胡律师:

光有口头承诺你起诉是难以胜诉的,除非是开发商有书面协议工程队不给他支付,你才能凭书面协议起诉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