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影响建设工程进度的人为因素有:
1、建设单位因素:如建设单位因使用要求改变而进行的设计变更;不能及时提供建设场地而满足施工需要;不能及时向承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付款;
2、勘察设计因素:如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有错误或遗漏;设计有缺陷或错误;设计对施工考虑不周,施工图供应不及时等;
3、施工技术因素:如施工工艺错误;施工方案不合理等;
4、组织管理因素:如计划安排不周密,组织协调不利等。
建设工程监理指的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的监控。
具体而言,这是一种对建设工程的监督,是一种由专业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而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独特的特点,分别表现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含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引自第三十六条)。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引自第三十七条)。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引自第三十八条)。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