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096-1999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它不光包括住宅,还包括公寓、旅馆、宿舍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划分与其他民用建筑的划分是一样的
不大于24米的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米的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GB50096-199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