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5-27
不缴纳社保,还克扣工资,属于劳动纠纷,法院不受理,只能劳动仲裁。
如果你有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交社保,补发克扣工资的个人主张。
第2个回答 2019-05-27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3个回答 2019-05-27
公司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离职后,公司还克扣工资,是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赔偿。
第4个回答 2019-05-25
可以向法院起放或向打12333举报要求补缴,社保不属劳动仲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