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需要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准考证、身份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为:“若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放弃本人报考资格”。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辅修专业电子注册信息(纸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学位认证信息(纸质),辅修专业证书审核及时限要求参照学历管理。

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专业,考生可提供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材料(纸质)

3、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就业状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载明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具体日期);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年度社保缴交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2年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以上的基层单位社保缴交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4、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

5、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如要求“中共党员”等条件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相应的证明;

2、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要求“台湾省籍贯”、招考范围设置为“本省”或“本设区市”,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4、报考专门职位的,需提供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其中大学生村官报考者须提供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在基层服务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三支一扶”等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其报考资格还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查验)。

四、其它事项: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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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3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的证明);
3.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93”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聘期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6”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县聘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 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 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03
这是2017年资格复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需提供材料: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各1份参加资格复核:
(一)准考证、身份证;
(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
1、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提交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为:“若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放弃本人报考资格”。
2、以辅修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辅修专业电子注册信息(纸质)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的学位认证信息(纸质),辅修专业证书审核及时限要求参照学历管理。
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双学位”、“双专业”证书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专业,考生可提供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便捷查询”栏目的“双学位双专业”查询认证材料(纸质)
3、持境外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就业状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
1、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年限证明材料(须载明进入机关或参公单位的具体日期);
2、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本年度社保缴交证明;
3、报考要求具有2年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2年以上的基层单位社保缴交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4、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
5、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如要求“中共党员”等条件的,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相应的证明;
2、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中级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等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或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报告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要求“台湾省籍贯”、招考范围设置为“本省”或“本设区市”,须提供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4、报考专门职位的,需提供未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其中大学生村官报考者须提供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在基层服务和未享受优惠政策的证明;“三支一扶”等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其报考资格还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查验)。
四、其它事项:考生本人无法亲自办理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受托人应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第3个回答  2018-05-03
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为资格复审公告中对应身份的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招考单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您可以参考一下, 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