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
①各级行政机关均有权制定规范性文件
②市方政府规章只有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的政府才有权制定,本省范围内,除省政府外,仅较大的市的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2、两者效力不同
①制定规章属于立法活动
②规章效力高于政府规范性文件
3、两者内容不同
①规章内容既包括为加强地方事务管理的创设性规范,也包括为执行法律、法规的执行性规范,所规定的权利义务较全面、系统
②规范性文件则较专一、狭窄,有较强的针对性,更多地表现为对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补充,以实现其所创设的权利义务,或使其更切合本地的实际情况。
4、两者权限不同
①规章具有警告、一定数额罚款的设定权,而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处罚条款,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规章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依据规章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②规范性文件不具有上述权限
5、两者制定程序不同
①市政府规章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②规范性文件可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也可以由政府负责人直接签署
6、两者结构不同
①规章一般有较为完整的章、节、条、款、项和总则、分则、附则等结构
②规范性文件相对较为简略,体现较强的执行性
扩展资料: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
根据《立法法》我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是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全国性的行政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制定地方性规章,除以上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均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
1、条例
2、规定
3、通告
4、办法
5、决定
三、政府规章审查
1、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2、是否与有关规章协调、衔接
3、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章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4、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5、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政府规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规范性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规章制定程序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