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后每隔七天为忌日,祭奠一次。第四个忌日称“四七”。
从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为一个祭日,称为“头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计49天。民间传说人有三魂七魄,死后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尽,七满魄尽,所以要过“七期”和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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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有“守七”的习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属每隔7日要设祭1次,直到49天,第七个七日,俗称“断七”为止。其中以“头七”和“六七”(或“五七”)最为隆重。
“头七”晚上祭祀死者,至亲好友厮守通宵,午夜吃“头七馄饨”,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骂,据说骂得越凶,财发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会察觉近旁人家“烧头七”的隐秘而噤若寒蝉。
此俗民间尚存。在死者第五个或第六个七日忌日,其家属请僧侣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请亲友前来参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儿,于“六七”的前一天晚,置办三牲、果品前来祭祀,人称“烧六七羹饭”。这祭桌一直设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断七”以后,丧礼才告结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头七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4七就是第四个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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