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被告不交物业费可一起起诉吗?写一张诉状可以吗?

如题所述

经我方当事人同意可以一起起诉。但不可以一张诉状解决,多少个被告就写多少个诉状,除非对方被告当事人人数在10人以上且已选出诉讼代表人的情况,可以就该诉讼代表人提出一张诉状。

法律分析
本案被告当事人有两人以上,诉讼标的种类相同(即物业费),且属于诉讼经济的做法,根据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因此本案属于共同诉讼。我方当事人为原告,我方当事人对对方多个被告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即物业费)均有独立的请求权,且争议诉讼标的种类相同,加上符合法院合并审理的目的(即诉讼经济,提高诉讼效率),若我方当事人同意适用合并审理的方式,原则上是可以对本案多个被告就多个案件合并一起起诉的。
另外,在本案中各个被告当事人之间行为独立,也就是说法院可以依据现有证据判决部分被告承担支付义务,部分被告支付义务不成立,被告间行为相互独立,对其他被告没有效力,因此本案不可以只写一张诉状,一张诉状对应一个被告,多少个被告就写多少个诉状;除非被告人数众多(10人以上),则需选出被告方的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此时可以一张诉讼起诉众被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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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1-09
一个被告一个诉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事一审理的原则规定必须分别起诉,每个业主的地址与欠费状态不尽相同,单个业主又不是集体,而且审理的结果也不尽相同,不可以一并用一张诉状。
物业管理纠纷的诉讼为民事诉讼,业主的想法各有不同,尽管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无非是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费、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法院裁决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当庭支付物业费让原告撤诉、法庭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按照计划还款、判决被告支付拖欠物业费的原告的诉讼请求全部支持,所以起诉状必须分别写。
第2个回答  2015-10-05
可以的,可以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并要求承担法律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05
当然可以,多写几个被告,即可
第4个回答  2015-10-05
可以,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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