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个服装店,进的散货,然后自己把吊牌换成统一自己店名的牌子,这样算违法么,算的话会怎么处罚?

如题所述

是违法行为,反向假冒行为。

根据《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扩展资料: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具体形式有: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其具体措施有: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库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它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2、罚款。

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赔偿损失。

由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但是,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在侵权案件被查处时已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或者自注册之日起没有使用的;明知他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而没有提出制止的;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标明注册标记的,被侵权人则不得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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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2
拿别人的货,用自己的店铺名做吊牌,应该是别人允许你拿的货,再说自己的店也注册了的,不能归仿冒。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6
肯定违法啊
这种违法行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09
不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