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武汉,04年8月-07年4月在武汉工作单位给买的社保,可07年4月新换的工作,到8月新的公司在成都买的社保(现在仍在交),如果那份武汉的不续缴,现在是不是白交了啊?
那武汉公司交的那部分养老保险就白交啦,可以和成都的合并吗?
带上身份证,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开一张《参保缴费凭证》,给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或叫异地社保帐户合并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了,以后的事由新参保地和原参保地两家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
第一步: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二步: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第三步: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第四步: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最后一步: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
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
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针对社保续转难问题,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领域,社保法做出了积极回应。在养老保险方面,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合理制度已被社保法吸收。